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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河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奖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19  点击:[]

各学院团委:

根据团省委《关于评选表彰河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奖的通知》(豫青联字〔2021〕6号)文件精神,团省委、省青联、省学联、省少工委决定联合开展2021年度河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奖评选活动,现将我校选拔推荐候选人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我校全日制在校生和在我校工作的青年科技辅导员。曾获“河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奖”的不再参评。

(二)表彰名额

2021年度“河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奖”大学组共评选10名获奖者,设“优秀科技辅导员奖”10名。我校可推荐1名学生参加大学组评选,1名科技辅导员参加辅导员组评选。

未受表彰的推荐人选将统一纳入全省青少年科技创新人才库,进行重点联系培养。

二、评选条件

(一)大学组

1.在校全日制的研究生、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3年4月1日以后出生)。

2.踊跃投身科技实践,充分体现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能够用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宽广的视野,开展本学科、本领域的前沿研究和实践。

3.学术科研成果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推广价值,或在科技创新中拥有国家专利,并在成果转化中创造显著的社会和经济效益者。

4.在国际、全国以及全省各类科技创新比赛和评选活动中获得优异成绩者,具备下列条件的优先参评:“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系列竞赛中省级一等奖或国家级二等奖以上获得者;在国内外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或论文被SCI、EI、ISTP收录者;在省级以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等活动中表现突出者。

(二)优秀科技辅导员奖

1.爱岗敬业,有较高的业务水平,从事科技辅导员工作时间不少于2年,科技教育工作成绩突出。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6年4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突出贡献的不受职称限制。

3.直接指导或参与省级及以上各类科技创新竞赛并获奖的。

三、推荐方式及名额

理工科学院团委请按照组别推荐各1人参加大学组和辅导员组校级选拔;文科学院团委如有合适人选,请按照组别推荐(每个组别1人)。校级选拔最终全校推荐1人参加省级大学组评选,1人参加省级辅导员组评选。

四、材料报送

请拟推荐的学院团委于4月23日(周)上午12:00之,将《2021年度河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奖申报表》(大学组和辅导员组都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征求意见表》(辅导员组填写),以及所获奖项、专利、成果、论文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报送至行政楼429室校团委办公室。2021年度河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奖申报表》、《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征求意见表》奖项、专利、成果、论文等电子版材料需命名为”XX学院2021年度河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奖申报材料”发送至xcxytw@126.com。学校将按照选拔条件进行评审,确定拟上报人选。

联系人:邓翼翔  联系电话:2968590

附件1:2021年度河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奖申报表

附件2: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征求意见表

 

                                                                         共青团许昌学院委员会

                      2021年4月19

 

上一条:关于举办许昌学院第三十七期业余团校通知 下一条:关于拟参加2021年“挑战杯”河南省大学生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作品项目信息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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