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级团组织:
过去的一年里,学校共青团在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论述,围绕学校发展大局,不断健全工作机制,为学校高质量发展贡献青年力量。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经研究,校团委决定评选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1.许昌学院五四红旗团委;
2.许昌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教师);
3.许昌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
4.许昌学院优秀共青团员。
二、工作要求
1、突出政治标准,确保人选过硬。各学院(书院)团委要以此次评选表彰工作为契机,把选树当代青年先进典型与引领青年继承“五四”光荣传统、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起来,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对照申报条件,严把人选政治关、品行关、形象关,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要对推荐对象进行全面了解,考察时既要看日常表现,更要看在“急难险重新”任务面前是否冲在前、靠得住。
2、坚持依规推荐,确保程序严格。各学院(书院)团委要高度重视评选申报工作,第一时间向本学院(书院)党委汇报,召开团支部大会,开展深入、扎实、细致的调查评议工作,拟申报单位和个人均须严格根据参评条件和分配名额,按照阶梯晋级原则,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推荐,并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3、按时报送材料,确保工作进度。各学院(书院)团委要指导申报集体和个人认真填写相关材料,于4月1日前将各类奖项的申报材料报送校团委,校团委将按照评选条件严格审核,对于报送对象不符合条件的、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
三、所需提交材料
1.请各学院(书院)团委依据共青团工作KPI量化考核积分表、加分项目细则(详见附件2)准备考核支撑材料,必须逐项逐条列明加分依据,于4月1日下午16:00报送至校团委,电子版发送至校团委邮箱xcxytw@126.com。
2.请各学院(书院)团委按照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的评选要求(详见附件1),对拟推荐对象进行前期考核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于4月1日下午16:00将申报表(详见附件3,加盖公章)、事迹材料(1500字以内)、支撑材料(所获奖项、活动照片、新闻报道等)和汇总表(详见附件4,加盖公章)报送至校团委,电子版发送至校团委邮箱xcxytw@126.com。
3.请各学院(书院)团委邀请本院党政领导并组织团员青年代表参与线上第三方评价问卷调查,团员青年代表人数不低于本院总人数的70%,测评满意度将作为五四红旗团委评选的重要参考条件之一,问卷参与形式与开启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许昌学院共青团2022-2023学年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细则
附件2.许昌学院共青团2022-2023学年工作KPI考核量化考核积分表
附件3.许昌学院共青团2022-2023学年先进集体和个人申报表
附件4.许昌学院共青团2022-2023学年先进集体和个人汇总表
共青团许昌学院委员会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