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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许昌学院第四十一期业余团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06  点击:[]

各二级学院(书院)团委:

根据工作安排,校团委决定举办第四十一期业余团校,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团员青年,用新时代10年的伟大成就鼓舞团员青年,用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宏伟蓝图激励团员青年,引领广大团员青年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培养内容

1.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引导广大团员青年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的主题,深刻领会过去5年工作和新时代10年伟大变革,深刻领会党对青年一代的殷切期望和对青年工作的战略关注。

2.开展团史团情教育。回顾党领导青年运动的光辉历程为主线,开展党领导下的青年运动史学习宣传教育,让广大团员青年深入了解团史团情。

3.开展理想信念教育。让团员青年切实增强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的深刻认同,不断增强对党的信心、信任和信赖,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制度自信、理论自信和文化自信

4.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引导广大团员青年把个人价值实现融入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实践中,将爱国报国之志融入到服务国家的学习实践中引导广大团员青年从学习中感悟马克思主义真理力量,让红色基因、革命薪火代代传承。

5.开展形势政策教育。引导广大团员青年跟上时代的步伐,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客观形势,正确认识党的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激励广大团员青年爱国奋进、担当作为。

6.开展思想品德教育。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强化党的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宣传教育,严格要求我校广大团员青年用团员标准和团的纪律去规范和约束自身的言行,健全其人格,提升其素质,促进其发展。

三、培养对象

综合表现优秀的团员、团干部

四、培养形式

1.各二级学院(书院)分别组织开展分团校学习,课程设置不得少于12课时(见附件一),分团校培训中须包含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专题学习。学习结束时,每名学员需交一份心得体会,填写《许昌学院团校学员登记表》(见附件二)。

2.校团委将在官方微信公众号“青听许院”每日推送线上微团课,各二级学院(书院)可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开展集体学习、专题讨论、交流讲座等。

3.集中授课时间另行通知。

培训结束后,校团委将会以线上微团课及集中授课内容为重点统一组织考试。考试合格者将被授予《许昌学院团校结业证书》;考试不合格者不予结业,且不能参加本学年的团内荣誉评选。

五、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

即日起开始报名,截止2023315日。

2.报名人数

按照各二级学院(书院)团员人数的5%进行组织报名(见附件三)。

3.二级学院(书院)分团校培训时间

2023315—2023322日。

六、组织领导

各二级学院(书院)团委要向本院党委认真汇报此项工作,在本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团员学生的日常综合表现选拔团校学员,填写报名汇总表(见附件四),纸质版汇总表(加盖二级学院团委公章)于2023315日上午12:00前交至校团委429办公室,电子版汇总表发送至邮箱xcxytw@126.com。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共青团许昌学院委员会

202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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